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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 - 升學資訊 | 2021-06-07 | 點閱數: 565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5 月 28 日南市教安(一)字第 1100669233 號函辦理。
二、 相關申請資訊如下:
(一) 申請資格:國民中學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失調,以及因列為中低、低收入戶而有中輟之虞,經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
(二)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10 年 6 月 25 日(星期五)前皆可提出申請。
(三) 申請審核通過之學生,臺南市永仁高中將另行通知辦理後續轉介事宜。
三、 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臺南市永仁高中簡教師,聯絡電話: 06-3115538 分機 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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