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兒童網站113年度小桃子資訊教育推廣活動

徵件類別規劃

一、徵件類別與參選作品規格

(一)電腦繪圖

1、依據徵選主題,以電腦繪圖軟體(任一種繪圖軟體皆可以,不得使用圖庫創作),作品須為原創作品,上傳檔案格式限png或jpg,解析度1024*768像素(檔案大小限制3MB以內)。

2、參選者每人每期按就讀年級限投1篇作品。

3、參選作品須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過之作品(網路發表、部落格發表不在此限),且該作品不能同時參加其他徵稿活動或補助申請

4、參選作品須以創用CC授權方式分享(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3.0 台灣 CC BY-NC-ND 3.0 TW)。

(二)程式設計

1、依據徵選主題說明與程式版本,以圖形化程式語言(Scratch),輔以圖形與文字完成設計創作,SCRATCH版本2.0或3.0皆可,檔案大小限定20MB以內。

2、參選者每人每期按就讀年級限投1篇作品。

3、參選作品須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過之作品(網路發表、部落格發表不在此限),且該作品不能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活動或補助申請案。

4、參選作品須以創用CC授權方式分享(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3.0 台灣 CC BY-NC-ND 3.0 TW)。

(三)數位說故事

1、依據徵選主題進行原創故事創作,參選者以手機或個人電腦等進行錄製,時間長度以3分鐘為限,檔案格式為MP3格式(128-320 Kbps),檔案大小限定20MB以內。

2、參選者每人每期按就讀年級限投1篇作品。

3、參選作品須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過之作品(網路發表、部落格發表不在此限),且該作品不能同時參加其他徵件活動或補助申請案。

4、參選作品須以創用CC授權方式分享(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二、參選資格與徵選方式

(一) 參選資格與限制

1、參選資格:桃園市公私立國中、國小學生。

2、每徵件類別每人限參選1件作品(依照就讀年級與主題投稿),不得以共同創作方式參加徵稿活動。

3、參選作品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者,並不得抄襲、模仿、改編自外國或頂用他人名義參賽,違者自負相關責任。

(二)徵選組別與資格對象

1、電腦繪圖

(1)中年級組(小學3~4年級)

(2)高年級組(小學5~6年級)

(3)國中組(國中7~9年級

2、程式設計

(1)中年級組(小學3~4年級)

(2)高年級組(小學5~6年級)

(3)國中組(國中7~9年級)

3、數位說故事:國小低年級組(小學1-2年級)

(三)徵選方式

1、報名方式:依照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小桃子資訊教育推廣活動網站提供之註冊使用者功能完成網路註冊(第一期開放註冊時間為4月1日至5月31日),參賽者逕將作品上傳至網站(第一期開放作品上傳時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止),若有問題,請利用投稿網站之「聯絡我們」功能,進行問題反應。

2、徵選主題與時間:各組比賽每年2期,分別為5月1日-5月31日(4月中公布題目)及11月1日-11月30日(10月中公布題目)(以教育局核定為準)。

三、評審遴聘與評分標準

(一)評審遴聘: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遴聘專家評審,負責參選作品主題擬定與評審相關事宜。

(二)評分標準

1、電腦繪圖:「構圖意象」佔40%、「色彩結構」佔40%、「電腦工具應用」佔20%。

2、程式設計:「創意性」佔40%、「完整性」佔30%、「技巧性」佔25%、「創用CC標示」佔5%。

3、數位說故事:「主題結構完整性」佔50%、「創意趣味」佔40%、「技術」佔10%。

四、獎勵辦法與評選公告

(一)獎勵辦法

1、依「電腦繪圖」、「程式設計」、「數位說故事」3類,各組評選佳作20名,每名致贈圖書禮券新臺幣300元整。

2、各組參選作品若未達20件,獎項則依實際參賽作品數量給獎;另若作品未達一定水準,亦得經評審裁定減少佳作數額。

(二)評選公告:每期作品於截稿次月(每年6月、12月)完成評審並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將入選佳作名單暨獎勵送請各校轉頒,並公告入選名單暨作品於網站;獲獎之投稿作品無條件提供教育用途使用(創用CC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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