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等 9 家醫療機構提供本府所屬公教員工 111 年至 112 年健康檢查優惠方案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
為使同仁掌握自身健康狀況,進而提升工作效益,自 111 年 1 月 1 日起,本府健康檢查補助新增於現職機關(構)、學校連續服務滿 1 年之聘僱人員(含職務代理人)為補助對象,並提高 40 歲以上未滿 50 歲之公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為每人每 2 年 4,500 元,本府亦積極與本市區域醫院以上等級之醫療機構洽談優惠健康檢查方案,以提供同仁多元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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