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2 年 11 月 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54261 號函辦理。
二、
國教署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完備閩東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以落實本土語言及文化發展,爰規劃辦理旨揭計畫,本次研習採融入式活動課程設計,安排參與培訓教師於連江縣實施連續一週之「實體沉浸式課程」,協助教師於生活情境熟悉閩東語言運用,深化閩東語文教學知能與實務運用能力,俾提供學生專業閩東語文授課師資。
三、
請貴校鼓勵所屬教師參與研習,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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