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電子報列表
轉知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國教院)商借教師協助執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相關業務一案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1-03-08 | 點閱數: 623
主旨:
轉知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國教院)商借教師協助執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相關業務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 110 年 3 月 4 日教研課字第 1101100261 號函辦理。
二、
國教院為順利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研發及推展相關工作(含基地學校課綱實踐協作與研究發展、培力增能資源研發、課程轉化、教學及評量發展、課程執行、宣傳回饋等),需商借國民小學教師 1 名,除完成前述工作外,更需借重教師專長及學校實務經驗,協助推動課程發展所需之各項跨領域、跨階段之連結與協作事項,更期教師能於返校後協助課程推動相關配套措施。
三、
本案相關資訊摘述如下(詳如附件):
(一)
人數:國民小學教師,合計共 1 名。
(二)
期程: 110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7 月 31 日止。
(三)
專長:具有以下經驗之一,足資證明者:
1、
具備課程綱要研發、修訂或審議經歷。
2、
具教科書編輯或審查經歷。
3、
具備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經歷。
4、
具備學(群)科中心學校主任、研究教師、種子教師或委員經歷。
5、
曾獲全國課程或教學績優獎項。
6、
為國教院合作學校/基地學校或國教署前導學校之教師。
7、
其他特殊表現或經驗。
四、
請貴校轉知所屬教師,並請於 110 年 3 月 26 日前擇優推薦教師人選並填寫「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推薦表」後函送國教院,後續將由該院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組成小組進行審查遴選。
五、
檢附國教院商借教師至本院服務需求說明(含商借教師推薦表) 1 份。
1) Editor_LIB_FileContent.pdf
2) 376735100E_1100018807_ATTACH1.odt
:::
回首頁
行事曆
113學年度上學期
113學年度下學期
評鑑專區
交通安全評鑑
本土語言專區
台灣母語日成果網
健康促進學校計畫輔導訪視平台
公務系統
單一認證授權平台
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
雲端差勤管理系統
TYC VPN
各項公務系統說明
公務信箱
教育局公務信箱
楊梅國小教師及學生信箱
網路硬碟
網路硬碟
網路硬碟APP說明
班級網頁
113學年度
班級網頁教學手冊
梅小相簿
梅小影音
梅小youtube頻道
校內影音
檔案下載
網站地圖
登入
登入
帳號
密碼
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