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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全面停課之學校教職員差勤相關配套措施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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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2021-05-19 | 點閱數: 607
主旨:
有關本市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全面停課之學校教職員差勤相關配套措施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因應旨揭疫情持續嚴峻,教育部於本日宣布自 110 年 5 月 19 日至 28 日全國改採線上教學,學生居家遠端學習不到校,線上教學為正式課程,暑假期間不另行補課為原則,旨揭人員自 110 年 5 月 19 日起至同年月 28 日止之差勤配套措施如下:
(一)
人員類別及課務處理方式:
1、
教師:以到校為原則,但學校仍可評估網路頻寬及設備等資源情形,安排教師到校或居家線上教學,其中教師居家線上教學者,應以下列情形為優先考量:
(1)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或有同住家人實施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
(2)
居住疫情警戒第三級區域。
(3)
需於不同之疫情警戒區域間通勤者。
(4)
懷孕者或有 12 歲以下小孩需照顧者。
2、
職員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除依各類人員適用之請假規定,均應正常上下班。
3、
請各校依「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教師請假類別及課務處理方式說明表」辦理。
(二)
分區辦公及居家辦公:
1、
授權各校校長決定採行「分區辦公」或「居家辦公」形式調控行政人力,惟仍應妥適調控以維持正常校務運作。
2、
請各校依「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實施分區辦公及居家辦公作業注意事項」辦理。
(三)
彈性上下班時間:為減少通勤相互感染風險,授權各校校長決定職員及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人員之彈性上下班時間,惟亦應維持正常校務運作。
二、
檢附「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教師請假類別及課務處理方式說明表」
1) 防疫期間教師請假類別及課務處理方式說明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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