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 桃園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實施計畫。
三、 桃園市政府 113 年 8 月 28 日桃教特字第 11200801451 號函辦理。
一、正取 2 名(20 及 40 小時各 1 名),備取若干名(候用期限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止)。
參、甄選資格:
一、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所定之限制條件。(詳如附註)
二、具備高中職(含)以上學歷者,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三、簡章及報名表索取: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ymes.tyc.edu.tw/)最新消息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doc.tyc.edu.tw/govdoc )
四、公告時間:即日起自 9 月 1 日止。
肆、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日期:
第2次:113年9月03日(星期二) 8-10時止
第 3 次: 113 年 9 月 04 日(星期三)8-10 時止
二、地點:本校幼兒園。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 1 號 / 03-4782016 轉 700
三、方式:親自報名。委託報名、通訊報名恕不受理。
四、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附件一)及簡要自傳(附件二)。
(二)繳驗下列證件(正、影本各乙份,正本驗訖當場發還,影本請以 A4 規格紙張依序裝訂成冊)。
1. 國民身分證。
2. 學歷證件。(須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歷)
3. 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4. 特教相關資歷及研習文件(無則免附)
註:繳交上述證件之影本,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其餘內容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