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 114 年 2 月 12 日臺教資通字第 1142700483 號函辦理。 |
二、 | 依兒少權益保障法第 46 條規定,為保護臺灣學術網路的網路內容安全,教育部委託中山大學研發「不當資訊防護系統」,預防兒童與青少年透過臺灣學術網路瀏覽不當資訊內容,合先敘明。 |
三、 | 邇來瀏覽器廠商導入加密 DNS 查詢技術(DNS over HTTPS ,簡稱 DoH),若學校電腦的 DNS IP 設為臺灣學術網路以外的主機 IP 並啟用 DoH 安全機制,將會規避臺灣學術網路不當資訊防護機制。 |
四、 | 為避免前揭風險,請各校務必要求資訊教室及一般教室之公務電腦預設 DNS 設定應僅設定本市 IP ,確保防護機制正常運作,檢陳桃園市學術網路不當資訊防護網路環境調整說明手冊(如附件)。 |
五、 | 另考量不當網站變化快速,亦請各校宣導教育部兒少不當網站通報機制,如有發現新興未阻擋網站可儘速通報不當資訊防護團隊(電話: 07-5252000#2515 、信箱: tanwp@mail.nsysu.edu.tw 、申訴網址: https://tanwp.kpprc.edu.tw/feedback),以利加速防護清單更新時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