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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教組 - 政令宣導 | 2024-07-11 | 點閱數: 403

說明:
一、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日放假實施原則」及教育部國
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6 月 27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0073231A
號函辦理。
二、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 4 條規定略以,原住民族
歲時祭儀等民俗節日放假 1 日,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
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
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三、為維護歲時祭儀文化傳承及確保原住民學生參與歲時祭儀
之權利,請貴校鼓勵原住民學生參與歲時祭儀節日並本權
責核予公假,並衡酌返鄉交通路程及歲時祭儀辦理期程等
學生個案需求予以相關彈性請假措施。
四、有關歲時祭儀法規依據、公告日期及各族歲時祭儀介紹等相關資訊,業由原民會公開於該會全球行政資訊網「歲時
祭儀專區」(網站連結: https://gov.tw/P1r ),請逕行
瀏覽參閱,以資參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