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1.09.20 桃教小字第 1110088900 號函辦理。 |
二、 | 為提升桃園市各校推動書法教育績效、提升教師書法教學及賞析名家作品知能,爰辦理旨揭「書法教學之運用」研習課程。 |
三、 | 辦理日期︰111 年 5 月 3 日(星期三)13:30 開始。 |
四、 | 講師:桃園市書法教育學會榮譽理事長黃崑林先生。 |
五、 | 參與人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教師。 |
六、 | 可自備毛筆、硯台、墊布並攜帶環保杯,也建請全程攜帶口罩。 |
七、 | 研習地點︰本校書法教室。 |
八、 | 報名︰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承辦學校:石門國小),並請貴校准予參與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