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
- 具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領有護理師證書者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 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不得擔任護理人員情事者。
- 具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 校慢性病、傳染病防治及意外傷害病患護理。
- 健康檢查、統計分析等學校衛生護理。
- 醫囑疾病護理。
- 衛生教育與諮詢、衛生器材及設備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 110 年 3 月 3 日前檢附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及自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經歷證明及護理師證書等相關資料正本、影本(以 A4 紙張影印裝訂成冊,正本驗訖發還)親送本校人事室報名。
- 本職缺訂於 110 年 3 月 4 日上午 11 時辦理甄試,請應試者提前 10 分鐘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
3.連絡電話:人事室卓主任(03-4782016#710)
4.待遇:新台幣 34,916/每月。
5.僱用期間:報到日起至 110 年度校護遷調作業或聯合甄選錄取人員分發報到
前 1 日止,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