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 115 年度「防災教育」海報創作競賽概要如下,詳情請參閱附檔實施計畫。
(一)參加對象及分組:本校在學之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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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組別 |
對 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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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年級組 |
本校低年級學生(1 、 2 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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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年級組 |
本校中年級學生(3 、 4 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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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年級組 |
本校高年級學生(5 、 6 年級) |
(二)比賽方式:
1.學生就本競賽設計主題設計海報,並填妥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作品標示(如附件 1~3),於時限內送件至學務處生教組。
2.有意願參賽之學生皆可至主辦單位登記索取競賽用紙及附件文件,每人僅限索取 1 份。
(三)設計主題:以防災為主題創意發揮。(如:颱風、水災、乾旱、地震、海嘯、火災丶土石流、核災、氣爆、人為災害、有毒生物…等)作品圖案、意象與內容皆須與防災教育議題相關,如偏離主題則取消比賽資格。
(四)競賽時程:
1.送件時間: 115 年 5 月 4 日(一)起至 115 年 5 月 15 日(五)止。
2.評選日期: 115 年 5 月 22 日(五)前完成。
3.公告日期:評選結果於完成評選後 3 日內公告於本校首頁。
4.作品送件:各組得獎作品擇優代表本校參加桃園市 115 年度防災教育海報創作競賽。
(五)作品格式:
1.紙本作品:以四開為主,參賽作品請逕繪於畫紙上。
2.創作者以個人方式報名,每人限報一件作品。
3.指導老師限兩位以內。
4.創作方式不得使用素描、剪貼、立體作品及電腦繪圖等方式,僅限平面手繪之創作方式。
5.作品內容不得出現作者姓名、指導老師姓名等影響比賽。
6.若有侵權問題,取消其得獎資格。
7.參賽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臨摹。
8.報名表需檢附 300 字以內創作理念說明(建議以電腦繕打後列印輸出)。
(六)評選標準:
1.須有「防災教育」之正面宣導意義。作品中之國丶臺語及英文發音或相關詞彙,應避免有不雅之諧音或雙關語。
2.主題呈現 40%、創意概念 30%、美感設計 30%。
(七)獎勵辦法:低年級組丶中年級組丶高年級組各擇優錄取前三名及佳作,頒發獎品及獎狀以資鼓勵。
1.第一名(各組 1 名,共計 3 名):獎狀及獎品(價值 500 元)。
2.第二名(各組 2 名,共計 6 名):獎狀及獎品(價值 300 元)。
3.第三名(各組 3 名,共計 9 名):獎狀及獎品(價值 100 元)。
4.佳作(擇優錄取):獎狀及獎品(價值 50 元)。
二、附檔另提供計畫附件電子檔,可自行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