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5 月 15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5701516 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培訓計畫摘要如下(詳如培訓計畫): |
| (一) | 報名資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現職正式特殊教育教師或專任輔導教師(不包括代理代課教師、退休教師、實習教師等),其報名資格如下: |
| 1、 | 特殊教育教師,具有下列條件之一,並經任教學校同意者: |
| (1) | 曾修習過正向行為支持或嚴重問題行為處理相關大學部、研究所之課程(不包括研習課程)。 |
| (2) | 具處理情緒行為問題學生經驗者。 |
| 2、 | 專任輔導教師:具有輔導情緒行為問題學生實務經驗,並經任教學校同意者。 |
| (二) | 開課人數:每區原則 40-45 人(分北、中、南)。 |
| (三) | 通知錄取名單: 115 年 6 月 18 日(星期四)由國立彰化大學計畫團隊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人員,並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教育部主管學校錄取名單。 |
| 三、 | 報名方式:凡合乎選送資格之教師,檢具報名表件(報名資料檢核表、報名表、相關佐證資料、個資授權同意書及切結書(如附件 4 至 9 ))於 115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二)前請一律郵寄至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龍岡國中)」(地址: 320 桃園市中壢區龍東里龍東路 147 號)康菩珊教師收。 |
| 四、 | 請信封註明「情緒與行為問題專業支援教師培訓計畫-第三梯初階種子教師培訓計畫」,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康菩珊教師,聯絡電話(03)4661231 ,分機 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