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有關本府客家事務局辦理 2026 年「桃園市客家卓越貢獻人員表揚」活動,請貴校協助廣為宣傳周知,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府客家事務局 115 年 5 月 22 日桃客綜字第 11500046801 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表揚公告徵件期間自即日起至 115 年 7 月 31 日(星期五)止,參選方式如下: |
| (一) | 自行參選:由參選人以本人名義自行申請。 |
| (二) | 推薦參選:由政府機關、學校政府立案之民間團體(機構)推薦,且應繳附被推薦者親自簽署之同意書。 |
| 三、 | 檢附本市客家卓越貢獻人員表揚要點(含報名表)及本市客家卓越貢獻人員 2026 年參選注意事項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