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特教班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公告:
報考人員成績未達錄取標準,不予錄取
進行第 2 次招考
報名時間:112年1月13日(星期五)9時至12時止
歡迎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第 3 項第 1 款或第 2 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報考。
其餘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