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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 - 研習訊息 | 2023-01-17 | 點閱數: 125
一、 依據桃園市蘆竹區光明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光明國小) 111 年 12 月 28 日光小教字第 1110009010 號函暨本局 111 年 12 月 27 日桃教小字第 1110124900 號函辦理。
二、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及「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修正規定」,學校應由通過閩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從事本土語文課程教學,且納入一般性補助款考核指標,倘貴校閩語課程尚有不合格教師授課者或 112 學年度尚無閩語師資,請務必派員參加,並列入後續各校參與本土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情形填報依據。
三、 旨揭研習摘述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 研習日期: 112 年 2 月 3 日(星期五)、同年 2 月 4 日(星期六)及同年 2 月 6 日(星期一),共計 3 日,研習時數計 18 小時。
(二) 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各國民小學教師。
(三) 研習方式:採線上研習。開設本次研習專用之 google classroom 教室,並使用 Meet 平台進行線上同步授課,參與線上研習教師需加入該課程,並另配合不定時線上點名及完成線上作業繳交,以利核實發放研習時數。
(四) 報名方式:參與本次研習,除於「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外,另需填寫報名資料表單( https://forms.gle/i 3i4rDzzkZUTeWmA8 ),以利 classroom 教室邀請及研習相關訊息聯繫,如未填寫表單則將不予錄取。
(五) 報名人數上限: 240 名。
(六) 報名日期:自本計畫公告後至 112 年 1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止(倘報名人數額滿,則提前關閉報名網站)。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並請各校自行推派教師參與研習,如有疑問請電洽光明國小教務處(電話: 3127066 分機 210 )。
四、 依據「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參加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計畫」暨「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給予教師禮券及行政敘獎,通過基礎級、初級者,每名新臺幣一千元整禮券、敘嘉 獎 1 次;通過中級者,每名新臺幣三千元整禮券、敘嘉獎 2 次;通過中高級以上者,每名新臺幣五千元整禮券、記功 1 次。通過中高級認證且實際授課教師另訂有相關敘獎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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