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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1-04-29 | 點閱數: 379
主旨: 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第七點、第八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