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 112 年 5 月 12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20048040 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由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本梯次研習課程規劃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新竹市、金門縣、連江縣教師及行政人員參與,參與人員規劃如下: |
(一) | 中小學教師(以非藝術領域教師優先)。 |
(二) | 行政人員:學校校長、主任與組長。 |
三、 | 研習課程資訊如下: |
(一) | 研習時間: 112 年 6 月 2 日(星期五)至 112 年 6 月 3 日(星期六)。 |
(二) | 研習地點: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一號)。 |
(三) | 報名方式:教師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課程代碼: 3864997 ),公務人員或無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帳號者請連結至以下 google 表單( https://reurl.cc/KM7R7y ),填寫報名表。 |
(四) | 活動內容:感性啟蒙課程,以跨領域藝術、藝術教學及地方文化特色融合為主軸,開啟人的五感覺察,透過藝術發散、實驗、創造、感官經驗,認識發掘藝術的跨界及多樣性,透過表演藝術、新媒體藝術跨領域結合,揉合出有別於以往的新形態藝術樣貌,再進一步透過藝術呈現出在地文化的轉化與價值提升,從而思考藝術教育交織的可能性及多元性;行政人員為推動教育政策與方案的樞紐,亦是教育政策落實的關鍵,將行政人員與非藝術相關背景之教師共同融合,一同發想激盪出運用美感經驗編織的藍圖,串聯生活、文化、鑑賞與經驗的藝術方法。 |
(五) | 本案屬跨區參與,活動地點於臺北市,除臺北市外之縣市參與人員,可依規申請補助住宿費用,住宿地點由本活動承辦單位安排(住宿補助名額、相關規定及需求請詳報名表單資訊或洽本研習承辦人員)。 |
四、 | 參與活動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費原則,請學校核予公假登記,如遇假日得於二年內擇日核實補休。 |
五、 | 以上未盡事宜或課程相關問題,請逕洽本研習聯絡人:黃湘芸專任助理,電話: 02-2896-1000#5273 ; E-mail:tnuaartist@gmail.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