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 1 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2 年 9 月 21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19747A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教育部 112 年 9 月 21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19747D 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電話: 04-37061535)。
四、 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