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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 - 一般公告 | 2024-03-14 | 點閱數: 49

一、旨揭報名日期為 113 年 4 月 8 日至 6 月 11 日,第一梯次認證日 期為 9 月 7 日(星期六),第二梯次認證日期為 9 月 15 日(星期 日);報名方式請搜尋「113 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 證」( https://hakkaexam.hakka.gov.tw/hakka/index. php )。 二、本局訂定客語認證相關獎勵措施,獎勵措施項目如下: (一)113 年度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 證實施計畫: 1、 10 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及雜支。 2、 15 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車資、工作 費、保險費及雜支。 3、申請日期至 113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二)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113 年度桃園市客語能力認證團體報名獎勵計畫: 1、每單位限報 1 組、每組人數至少 15 人(含)以上,另每人 限參加 1 組,且考試地點以桃園考場為限。 2、團體報名有「報名認證人數競賽」及「通過認證比率 競賽」兩種獎勵機制,最高可獲得 1 萬元禮券。 3、申請日期至 113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三)截止。 (三)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 1、設籍桃園市民眾(不含高中以下學生)報考初級認證合 格者,可申請新臺幣(以下同)1,000 元獎勵金。 2、寄發合格證書日起 30 日內,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 請。 (四)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 點: 1、本府員工參加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得申請給予公假或補 休,通過者可申請 1,000 元禮券及敘獎。 2、寄發合格證書日起 2 個月內,向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 提出申請,並由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逕依權責辦理 之。 (五)桃園市政府 113 年度推廣客語研習實施計畫: 1、研習類別:實用客語研習班、客語認證研習班、客語 認證首長班。 2、研習對象及人數:原則為成人,由各申請單位自行招 募至少 15 人。 3、申請單位提出研習需求,由本局安排講師至指定地點 授課。

(六)以上相關獎勵金(市民合格獎勵金及員工合格禮券)不得 重複申請。 三、檢附旨揭文宣電子檔,區公所實體文宣另寄,相關資訊可 至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 hakka.tycg.gov.tw/News.aspx?n=11372&sms=14705)查 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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