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教署 113 年 4 月 26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5700941 號函辧理。 |
二、 | 旨案計畫係為培育國際教育教師培力課程講師,建置講師資料庫,做為地方辦理培力研習之師資,以就近輔導中小學推動國際教育計畫,提升協助成效,降低運作成本。 |
三、 | 推薦講師擔任之課程: |
(一) | 共通課程: |
1、 | 知識:宏觀趨勢與國際教育(以具本課程專業背景之教師為宜)。 |
2、 | 理念與政策:國際教育理念與政策(以具本課程專業背景之教師為宜)。 |
3、 | 實務: |
(1) | 課程發展與教學。 |
(2) | 國際交流。 |
(3) | 學校國際化。 |
(二) | 分流課程: |
1、 | 國際網路交流平台之註冊與實務應用。 |
2、 | 跨文化溝通教學設計與實作。 |
3、 | 新南向國家政經文化及教育發展現況。 |
4、 | 地方本位國際教育主題課程發展與實作。 |
(三) | 推薦名額: |
1、 | 每一推薦單位,每一門課程以推薦最多 3 位為原則。 |
2、 | 同一位被推薦者,以最多參加 2 門課程培訓為原則。 |
3、 | 若無符合資格人選可不推薦。 |
(四) | 推薦方式:各校推薦人選經由本局彙整推薦後,由國立中正大學召開審核委員會議,審核被推薦者學經歷資格之適任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