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國教署 113 年 5 月 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0052914A 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研習資訊臚列如下: |
| (一) | 辦理日期如下,請擇一報名(場次及課程內容請參附件之研習計畫書): |
| 1、 | 113 年 5 月 25 日(星期六):苗栗縣國教輔導團暨教師研習中心。 |
| 2、 | 113 年 7 月 6 日(星期六):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 |
| (三) | 本研習係培訓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核心講師,分 4 階段進行,參訓人員後續將參加試講評核、回流研習及回流進階研習,請參與者先以計畫內自檢表審視未來擔任宣導講師的合適程度,再確認報名;相關事宜及未盡之處,請逕洽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秘書處(電子郵件: contact@tpea999.org.tw ;電話:( 02 ) 2368-5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