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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1-02-18 | 點閱數: 227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2 月 18 日

桃教小字第 1100009633 號函

 

主旨: 修正「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