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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 研習訊息 | 2025-06-09 | 點閱數: 10
一、 依據本府婦幼發展局 114 年 6 月 2 日桃婦康字第 1140012077 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訓練課程請貴校(園)所屬教保服務人員踴躍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並請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予者核予當日之研習時數,並得採計為教保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教保專業知能研習時數。
三、 隨函檢送桃園市專業人員聽覺口語研習課程表 1 份,倘有相關疑義,請電洽本府婦幼發展局(連絡電話: 3322101 分機 5906 至 5908)張佳媁業務承辦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