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助學金之申請得由學校推薦或個人申請,學校推薦者請 6/20 前備妥將關資料以利後續協助送件,個人申請者可自行送件。
一、依據財團法人核能與新能源教育研究協進會 114 年 5 月 26 日 會秘字第 114008 號函辦理。
二、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該協進會承辦人:張筠非;電話: 03- 5715131 分機 62242 。
三、檢附該協進會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