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規劃 112 學年度商借教師至該署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及教務行政相關業務,請轉知貴校專任教師相關資訊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教署 112 年 11 月 27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20165823 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規定辦理。
二、 為辦理旨揭業務,國教署擬於 112 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或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優秀教師至國教署支援旨揭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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