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2 年 9 月 1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25321 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完備閩南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及協助國民中學現職教師,提升閩南語文應用之能力,並通過閩南語文中高級以上認證考試,以深化本土語文課程與教學之核心能力,落實本土語言文化發展,爰國教署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
本計畫以滿足國民中學各校閩南語文師資需求為優先,請貴校以 112 學年度開課及現有符合資格師資現況, 推估 113 學年度 7 至 9 年級閩南語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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